律师工作的很多时间,并不在法庭上,而是在一些看似细小的事务中消耗。
每天到办公室,常常要先联系法院:案件是否分到承办法官,材料是否收到,开庭时间是否确定,判决是否生效,执行进展到了哪一步。电话打得通,事情可能几分钟就能说清楚;电话打不通,就只能反复拨打,或者再想其他办法联系。
2025年12月,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启用了全国法院统一的电子诉讼服务平台,包括“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”电脑端和“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”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,俗称“一张网”。这张网把立案、调解、送达、执行、阅卷等事项逐步整合到同一个平台。对律师来说,这当然是一件好事。过去不同地区使用不同系统,操作方式各不相同,如今能够统一入口,确实方便了不少。
平台上线后,我也尝试通过案件页面提交材料、留言沟通。原本以为,今后一些简单事项可以直接在线处理,不必再反复打电话。但实际使用中,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。
有时留言提交后,很长时间没有回复;有时系统显示已经上传材料,承办人员却暂时看不到;也有律师反映,案件在当事人端能够显示,在代理人端却查不到。还有一些涉及判决生效、上诉材料提交的事项,系统提示与实际进度并不完全同步,最后仍然需要通过电话再次确认。
这些情况未必都是平台本身的问题。
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多,法官和书记员日常工作十分繁重。开庭、阅卷、合议、制作文书已经占据了大量时间,再要求工作人员随时查看系统留言,确实存在现实困难。律师着急了解案件进展,法院工作人员又分身乏术,双方都有各自的难处。
但从使用者角度看,一个沟通渠道是否真正有效,关键不只是“能不能留言”,还在于留言之后有没有相对明确的回应机制。
对于一些不紧急、只需要确认的事项,如果平台能够设置办理状态,例如“已收到”“正在处理”“需补充材料”,即使暂时没有详细回复,律师也能够知道信息已经进入办理流程,不必继续反复拨打电话。对于紧急事项,则可以明确其他联系方式,避免所有问题都挤在同一个渠道里。
平台还可以根据案件团队设置固定的查看人员和回复时限。并不是要求法官亲自处理每一条留言,而是让案件团队内部形成分工。能够由书记员或法官助理答复的程序性问题,及时作出简单回应;确实需要法官判断的,再转交处理。这样既能减少律师的无效沟通,也能降低法院接听电话的压力。
数字化建设最大的价值,并不是把原来的线下流程简单搬到线上,而是减少重复劳动,让信息传递更加清楚。
统一平台已经解决了入口分散的问题,这是很重要的一步。下一步更值得关注的,是如何让平台上的每一个功能真正运转起来。律师不必因为一条留言没有回应而反复打电话,法院工作人员也不必不断回答同样的进度查询。
律师理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现实,也愿意适应新的办案方式。只是希望这张不断完善的诉讼服务网,不仅能够承载材料和信息,也能够逐渐形成稳定、顺畅的沟通机制。
当律师发出的信息有处可查,法院的处理进度能够适当反馈,这张“网”才真正成为连接法院、律师和当事人的桥。